近日,四川乐山市峨边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一宗校园食品领域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4年时间,某小学11名食堂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食堂优质肉制品,涉案金额高达40万元(人民币,下同),分别获刑。 ▲四川11名食堂员工侵占“优质肉制品”。新华社示意图 用于自食或销售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9月至2024年12月11日,被告人阿某等11人在担任某小学食堂员工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食堂优质肉制品,用于自食或销售,涉案金额高达4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阿某等被告人作为该小学食堂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 根据不同被告人参与犯罪的时间不同,法院依法分别作出九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并判处罚金十万元至十三万元不等,扣押在案赃款40.2万余元并将价值1848元的38.5公斤排骨返还被害单位。 (责任编辑:admin) |